需不需要單純持有兒童色情即有罪?網路調查僅1.6%贊成 [ 兒童色情禁止法改正案 ]

BNN北海道作了個網路民調,詢問讀者「需不需要單純持有兒童色情即有罪」,2798人中僅有1.6%的人認為有必要。贊成的人主要是認為「持有者即是有問題」;反對方的理由則主要是「踐踏自由表現,管理過度」等理由。詳細的正反雙方理由可以參考該鏈結。


同時有人調查了一下,日本有沒有色情遊戲等讓人發洩用的媒體和強姦次數的關係:

・沒有的時代
1959年 強姦[22.96件/10萬人] 團塊世代(戰後嬰兒潮) 10〜12歳
1961年 強姦[20.65件/10萬人] 團塊世代 12〜14歳
1963年 強姦[19.18件/10萬人] 團塊世代 14〜16歳
1965年 強姦[21.77件/10萬人] 團塊世代 16〜18歳

・有的時代
2006年 強姦[ 0.91件/10萬人]


另外也有鄉民用了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事處的資料,統計了八大工業國家的強姦案件數:

「無法發洩」和「有得發洩」的國家強姦案件發生率比較(1999年〜2000年)

加拿大 78.08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、禁止二次元物
美國 32.05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、禁止二次元物(但是因為違憲無效)
英國 16.23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
法國 14.36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
德國 9.12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(但是16歲開始可以合法賣春)
俄羅斯 4.78件/10萬人 沒有特別禁止
日本 1.78件/10萬人 沒有特別禁止

參考資料來源:
http://itainewssokuhou.seesaa.net/article/123076899.html

如果還需要各國年別的詳細強暴次數和管制的關係曲線圖表:
http://alfalfa.livedoor.biz/archives/51482504.html


一則迴響

  • Kyte

    2010 年 6 月 25 日

    Commented by 路過的大哥哥 at 2009-07-09 06:05 x
    剩下的98.4%多少都有關聯._.
    如果法案通過,看來日本全國都可以不用上班了。
    Commented by yonglan at 2009-07-10 02:11
    我看通過的話……日本大概經濟就瓦解了,真是糟糕啊。
    Commented by 菜鳥 at 2009-07-10 02:25 x
   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如何呢,不知道會演變成怎樣子。
    如果把心態一直朝著歐美的發展比對,也不見得會比較好吧。
    Commented by yonglan at 2009-07-10 02:30
    現在狀況更糟糕了,連網路上打出通往兒童色情的網址都會被逮捕,我還在繼續注意相關新聞,有什麼可以寫的就轉過來。
    http://blog.livedoor.jp/dqnplus/archives/128201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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