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國會開始審議「兒童色情改正案」,狀況果然是越演越烈。
【衆院法務委員會 上午部份摘要】
自民→執政黨;公明→和自民黨組 成執政聯盟;民主→最大在野黨。
自民「只要持有兒童色情就要逮捕」
自民「不管是二次元還是三次元,經由電子郵件、郵遞、傳真之類 的手段取得就要逮捕」
民主「會增加冤罪吧!沒有對足利事件反省嗎?」
自民「絕對不允許這種圖。」
民主「不要自己畫啦!」
公明「凌辱物太超過,讓我留下了眼淚~(啜泣)」
民主「你剛剛點了眼藥水吧?」
「未滿18歲的男孩子赤裸上半身在舞台上揮汗載 歌載舞,也是兒童色情嗎?」
自民「就是兒童色情。」
其中這個叫葉梨康弘(自民黨)的議員簡直就是天才啊!
● 不管是二次元還是三次元,經由電子郵件、郵遞、傳真之類的手段取得就要逮捕。
● 「電子郵件如果有附加兒童色情物,開啟前就該知道。」
● 「電影、出版物或知名女演員都沒差,到現在為止的電影或書或照片如果有18歲以下的裸體,全部丟掉。」
● 宮澤理惠10多年前拍的疑似未成年裸體寫真集,在法律修訂後不丟棄就要逮捕。
● 沒看過上述寫真集,總之要管理。
● 「如果傑尼斯拍攝到了乳頭,也是兒童色情。」
● 長相比較幼齒的,穿著制服就認定為兒童色情。
● 兒童色情與否是光以外觀來判斷,連藝術性也一併否定掉。
● 以硬碟中的圖像開啟幾次來判斷是不是故意持有。
● 雜誌和照片如果書看得很舊,或是上面有很多手垢的話,認定為故意持有。
● 不會產生冤獄,對於某些國家限定單純持有即有罪的冤獄事件也不知道。(下列)
http://source-stat.blog.so-net.ne.jp/2008-09-27-24
http://source-stat.blog.so-net.ne.jp/2008-09-27-9
http://source-stat.blog.so-net.ne.jp/2008-09-27-7
● 對於民主黨提案關於繼承「有價和重複持有」的狀況是無法懲罰的感覺很困擾。
● 研究漫畫和動畫及遊戲的不良影響,三年後制定管理辦法。
● 自白即是關鍵證據!檢察官都很佛心,不會逼供也不會產生冤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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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葉梨的論點,信件開啟前就要用心電感應看看這圖是不是色 情;接下來傑尼斯要表演的話,記得貼胸貼或是戴胸罩,總之不露出乳頭才行;然後少年相撲的話也要全身穿著衣服才行,不然就是色情,啊哈哈~有這種人在真的 很歡樂=w=。
資料來源:
http://source-stat.blog.so-net.ne.jp/
http://alfalfa.livedoor.biz/archives/51482392.html
http://workingnews.blog117.fc2.com/blog-entry-2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