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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色情禁止法改正案

東京都議員選舉結果:在野黨聯盟席次過半,自民黨歷史性慘敗 [ 兒童色情禁止法改正案 ]

週日舉行的東京都議員選舉,投票率比前回大幅上升10%左右。

最大的在野黨「民主黨」席次躍進了近1.5倍,執政聯盟最大黨「自民黨」則 掉了兩成的席次,剩下38席,打平了該黨最低席次的紀錄;最後連整個執政聯盟席次都沒有過半,自民黨也丟掉了四十年來的首都最大黨位置,因此對自民黨來 說,本次是首都議員選舉結果是「空前的慘敗」,加上前面四次敗選,已經達到了五連敗。

雖然民主黨和執政聯盟達成協議說要針對「單純所持禁止」,不過看來執政聯盟在這個議題上是激怒了不少糟糕眾。加上築地市場遷建以及新銀行東京等問題合併之下,造成這個選舉結果。

詳細的選舉結果參考:NHK 2009都議選 開票速報

接下來讓我們期待馬上要登場的眾議院議員改選吧!
這個AA描寫得真好→www(´・ω・`)www。

這個網誌的話題居然會變得這麼政治化,實在是不大好啊,呼~=w=。

需不需要單純持有兒童色情即有罪?網路調查僅1.6%贊成 [ 兒童色情禁止法改正案 ]

BNN北海道作了個網路民調,詢問讀者「需不需要單純持有兒童色情即有罪」,2798人中僅有1.6%的人認為有必要。贊成的人主要是認為「持有者即是有問題」;反對方的理由則主要是「踐踏自由表現,管理過度」等理由。詳細的正反雙方理由可以參考該鏈結。


同時有人調查了一下,日本有沒有色情遊戲等讓人發洩用的媒體和強姦次數的關係:

・沒有的時代
1959年 強姦[22.96件/10萬人] 團塊世代(戰後嬰兒潮) 10〜12歳
1961年 強姦[20.65件/10萬人] 團塊世代 12〜14歳
1963年 強姦[19.18件/10萬人] 團塊世代 14〜16歳
1965年 強姦[21.77件/10萬人] 團塊世代 16〜18歳

・有的時代
2006年 強姦[ 0.91件/10萬人]


另外也有鄉民用了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事處的資料,統計了八大工業國家的強姦案件數:

「無法發洩」和「有得發洩」的國家強姦案件發生率比較(1999年〜2000年)

加拿大 78.08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、禁止二次元物
美國 32.05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、禁止二次元物(但是因為違憲無效)
英國 16.23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
法國 14.36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
德國 9.12件/10萬人 禁止單純持有(但是16歲開始可以合法賣春)
俄羅斯 4.78件/10萬人 沒有特別禁止
日本 1.78件/10萬人 沒有特別禁止

參考資料來源:
http://itainewssokuhou.seesaa.net/article/123076899.html

如果還需要各國年別的詳細強暴次數和管制的關係曲線圖表:
http://alfalfa.livedoor.biz/archives/51482504.html

日本反對管制創作以及反對管制持有物的連署運動 [ 兒童色情禁止法改正案 ]

請願的目標:
1.關於「兒童買春、兒童色情相關的行為處罰以及兒童的保護等相關法律」修訂或立法時,不將非實際存在的兒童為主題的漫畫、動畫、遊戲等為首的創作物列為管制的對象。
簡單說:訂定、修改這些法律的時候,不管轄到虛擬的部份。

2.關於「兒童買春、兒童色情相關的行為處罰以及兒童的保護等相關法律」修訂時,不將單純持有兒童色情物的人,列為刑罰的對象。
簡單說:修改這些法律的時候,單純持有兒童色情物不被處罰(如果你是有意識的持有的話就……)。

3.為了有效施行現行法律中,關於日本國內「被害兒童保護╱照顧」部份被阻礙的政策,關於「兒童買春、兒童色情相關的行為處罰以及兒童的保護等相關法律的修改」的管轄單位定為「厚生労働省(管理醫療、社會保險、勞工政策的部會)」。
簡單說:由厚生労働省管理相關政策。

發起人有提到歡迎外國人來函連署,對這議題關注的人,不妨將連署表格列印出來後簽名,之後花筆小錢寄到日本,表達海外民眾對本議題的關切之意。

網址:http://www.savemanga.com/

必需要提的是,除了主要在野黨民主黨反對之外,小黨社民黨這次也用盡全黨的力量,來反對管制虛擬創作。甚至在NicoNico的社民黨專屬頻道放了相關影片,表達自己支持自由創作的立場。

民主黨和自民黨的論點差異 [ 兒童色情禁止法改正案 ]

自民黨的葉梨康弘表示:
★將虛擬範圍也納入該法是世界潮流。
★兒童色情物和麻藥之類的東西一樣,單純持有就違法。
★「兒童色情」 這名字國際通用,展示我們和國際共同打擊兒童色情的決心。
*葉梨原本是警察廳的少年課理事官,也是這次修改提案中自民黨版的提案者。

民 主黨千葉景子表示:
★管制到漫畫等虛擬範圍恐會損及創作自由。
★有意識地去持有兒童色情物才罰。
★該法的名稱過於含糊,應該重新 定義名稱和內容,像明確定義對象為「兒童性行為等姿態描寫物」,讓這法的管制範圍不會擴及一般的色情物或虛擬創作的部份。
*千葉是律師,同時也是 民主黨負責這個修正案團隊的主席。

取自讀賣新聞6月9日。
原出網址:http://otaku.rulez.jp /kill_the_assholes/yomiuri_20090609.jpg

「傑尼斯風的表演也是兒童色情」、「不管二三次元,只要持有就有罪」 [ 兒童色情禁止法改正案 ]

日本國會開始審議「兒童色情改正案」,狀況果然是越演越烈。

【衆院法務委員會 上午部份摘要】
自民→執政黨;公明→和自民黨組 成執政聯盟;民主→最大在野黨。

自民「只要持有兒童色情就要逮捕」
自民「不管是二次元還是三次元,經由電子郵件、郵遞、傳真之類 的手段取得就要逮捕」
民主「會增加冤罪吧!沒有對足利事件反省嗎?」

自民「絕對不允許這種圖。」
民主「不要自己畫啦!」

公明「凌辱物太超過,讓我留下了眼淚~(啜泣)」
民主「你剛剛點了眼藥水吧?」

「未滿18歲的男孩子赤裸上半身在舞台上揮汗載 歌載舞,也是兒童色情嗎?」
自民「就是兒童色情。」

其中這個叫葉梨康弘(自民黨)的議員簡直就是天才啊!

● 不管是二次元還是三次元,經由電子郵件、郵遞、傳真之類的手段取得就要逮捕。
● 「電子郵件如果有附加兒童色情物,開啟前就該知道。」
● 「電影、出版物或知名女演員都沒差,到現在為止的電影或書或照片如果有18歲以下的裸體,全部丟掉。」
● 宮澤理惠10多年前拍的疑似未成年裸體寫真集,在法律修訂後不丟棄就要逮捕。
● 沒看過上述寫真集,總之要管理。
● 「如果傑尼斯拍攝到了乳頭,也是兒童色情。」
● 長相比較幼齒的,穿著制服就認定為兒童色情。
● 兒童色情與否是光以外觀來判斷,連藝術性也一併否定掉。
● 以硬碟中的圖像開啟幾次來判斷是不是故意持有。
● 雜誌和照片如果書看得很舊,或是上面有很多手垢的話,認定為故意持有。
● 不會產生冤獄,對於某些國家限定單純持有即有罪的冤獄事件也不知道。(下列)
http://source-stat.blog.so-net.ne.jp/2008-09-27-24
http://source-stat.blog.so-net.ne.jp/2008-09-27-9
http://source-stat.blog.so-net.ne.jp/2008-09-27-7

● 對於民主黨提案關於繼承「有價和重複持有」的狀況是無法懲罰的感覺很困擾。
● 研究漫畫和動畫及遊戲的不良影響,三年後制定管理辦法。
● 自白即是關鍵證據!檢察官都很佛心,不會逼供也不會產生冤獄。

照葉梨的論點,信件開啟前就要用心電感應看看這圖是不是色 情;接下來傑尼斯要表演的話,記得貼胸貼或是戴胸罩,總之不露出乳頭才行;然後少年相撲的話也要全身穿著衣服才行,不然就是色情,啊哈哈~有這種人在真的 很歡樂=w=。

資料來源:
http://source-stat.blog.so-net.ne.jp/
http://alfalfa.livedoor.biz/archives/51482392.html
http://workingnews.blog117.fc2.com/blog-entry-2066.html

色情遊戲廠商阻斷國外連線 [ 兒童色情改正案 ]

日本色情遊戲廠商minori阻斷了來自海外的連線,在海外引起了討論。

今天這事情會鬧得沸沸揚揚,政府和審查機構本身作了這麼多的動作要「端正」、「肅清」色情遊 戲,是肇因於部份的海外衛道分子對於日本色情遊戲的反感而來。因此像minori這樣的日本廠商,就決定「自肅」遮斷了來自海外的連線,minori還表 示如果對於這個事情有異議,請寫信給首相官邸和相關的議員表達立場。

雖然沒有碰過他們的遊戲,不過可以理解他們的想法,畢竟這些遊戲實際 上只有在日本發售,海外會取得幾乎都不是合法的手段,遊戲廠商都已經無法取得任何利益,還要被千夫所指惹得一身腥,實在是得不償失。

我想 這只是第一步,接下來管制還會擴大到其他的媒體、以及分類上,看來紳士們未來的日子會每天「挫著等(台語:一邊發抖一邊等)」,要越來越不好過了。